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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不重要,看图才是正事當下自稱“老母親”的,不過是80後90後。人稱“老司機”的這個男孩,今年10歲,“駕齡”已有六七年。準確地說,他隻喜歡手動擋汽車。他常年“駕駛”的也隻是一種汽車駕駛模擬器,某寶上宣稱駕校學員“練車神器”。當然,他已多次蹲守公交車修理廠,坐進駕駛位,親手感受過真實的手動擋。大約三歲時,他對公交車的手動擋開始著迷。讀小學之前,幾乎每天嚷著要選一趟公交車坐坐。直到現在,這還是他們家周末出行的“保留節目”。別人家的孩子,可能會欣賞路邊風景,可能想直奔某家食鋪,而“老司機”,隻為一路觀察、揣摩駕駛員師傅操縱自動擋的架勢與氣場。10歲“老司機”享受“手動擋”駕駛樂趣的座駕。父母沒有辦法抵擋兒子對手動擋的偏好。他們經常會開著私家車兜兜轉轉,到兒子指定的某個公交車站,然後轉乘公交車,看各路手動擋,看不同操作手法。同一路公交車,也有區別,他要等到他看中的那款,有時能等上40分鍾甚至一小時。小子的審美興奮點是,加長版變速杆的那種手動擋。他翻紙質書,刷短視頻,最後站到汽車鄙視鏈的頂點:手動擋才有機械操作的快感、遠離現代的美感。自動擋沒有靈魂。——有文化蠻可怕,哈哈。一次,他們從市區坐上開往南京長江大橋以北的公交車,其間引橋部分是一段很長距離的下坡,司機選擇空擋滑行。誰也沒在意,他突然大喊一聲:空擋滑行,不安全!年輕司機遇到“老司機”,又驚又嗔,擋位趕緊掛起。手動擋,不同於自動擋。駕駛人的左腳和右手基本不能閑著。從事教育工作的父親知道,兒子真正喜歡的,其實是一種駕馭感或者馴服感。不過,“老司機”首先“馴服”的,不是車子而是老子。他經常在家裏提議把私家車換成手動擋的,顯然,他嚴重高估了父母大人的駕駛技能。一家人到外地城市旅遊,第一步必定是坐公交車,陪他考察手動擋。有時需要打的,他也不準使用叫車軟件,一定等到一輛手動擋出租車。一家三口,常常淩亂在異鄉的街頭,一起默念,更像是祈禱:手動擋,手動擋,手動擋……別人家的孩子,未來的理想都是這“家”那“家”,要麽科學家,要麽藝術家,而“老司機”的職業規劃相當明晰:手動擋公交車司機。父母故意引導說,汽車設計師,也可考慮的。他,嗤之以鼻,斷然否決。至於風頭正勁的無人駕駛技術,他認為是一件毫無樂趣的事:隻要有最後一輛傳統駕駛的,一定會選那一輛。關於愛情,他的設想是:女朋友要是真的喜歡他,一定會支持他買手動擋、認可他開公交車;支持和認可他的,那就可以允許她胖一點點。據透露,一個同樣喜歡手動擋的女孩,已經被他視為知己。班上有個爺爺開手動老人車的同學,還有個父親開著手動擋汽車的同學,都是他特別羨慕的對象。10歲“老司機”模擬手動擋駕駛“運營”的深圳市某條公交線路圖,來自其手繪。這個手動擋的癡迷者,已經讀小學三年級了。坐在私家車後排座、站在電動平衡車上、手推超市購物車時,右手都常常是專業的換擋姿勢。床上睡覺時,可能也閑不住,夢裏依稀在換擋。每天作業寫完,是雷打不動的“操練時間”。最近,他喜提新的駕駛模擬器,開始在上麵“運營”的是深圳市某條公交線路。先從網上扒出信息,後手繪線路圖,全程一個多小時,一站不落。到站信息、安全提醒、刹車鳴笛,他親自口播,順帶口技表演。每當此時,父母以及姥爺,都要被迫出演一路同行的乘客,其實隻是觀眾而已。不過,“老司機”的爸爸,一點也不擔心兒子會跑偏。作為過來人,他倒是覺得,有個持久的愛好是幸福的。事實上,小子的愛好很廣泛:打籃球、彈吉他、下圍棋、看雜書。兒子寫過一篇《土子變形記》。土子,他家的一隻貓也。其中有這麽一段繪聲繪色:自從土子來了我家,院子裏的小飛蟲、蟑螂、蚯蚓甚至蜈蚣,都成了他的囊中玩物。一發現目標,他就準備伏擊,……眼睛瞪得像氙氣大燈,死死盯著獵物,緊接著開始“燒胎起步”——猛然鬆開手刹,油門刹車一起踩,來了個“起步翹頭”,一下子撲到了獵物身上,幾乎百發百中!——寫寵物貓,也能聯想到手動擋,真能“扯淡”。以上是一個10歲“老司機”的故事。如果你想求證或者了解更多,他爸有個視頻號:周不沉。我也是在那裏“認識”他的。(本文原題《那個熱愛“手動擋”的男孩》,作者周雲龍,南京)對於女性而言,時尚究竟是賦權,還是枷鎖?
新闻不重要,看图才是正事在今天,眾所周知的是,時尚所透露的信息,遠不隻是視覺風格與審美選擇,按照學者王德威的說法,“時尚是身體發膚和世界接觸的界麵,‘穿梭’內裏與公共場域,‘踐履’物質生活和消費想象。”美國文化社會學家戴安娜·克蘭新近出版了《時尚及其社會議題:服裝中的階級、性別與認同》一書。在她看來,每個人的生活方式、性別、年齡、種族等因素都是構建其衣櫥的重要依據。下文經出版社授權摘編自《時尚及其社會議題:服裝中的階級、性別與認同》的第三章“作為非言語反抗的女性著裝行為:符號邊界、另類著裝與公共空間”。克蘭在文中探討了另類服飾的出現,如何打破了女性在公共空間中的身體表達界限,又如何與當時的女性解放運動相互交織影響。受篇幅所限,較原文有刪減,標題為摘編者所擬。對於女性而言,時尚究竟是賦權,還是枷鎖?或許正如克蘭在書中所言:時尚始終是女性的社會議題,而著裝行為也總是出於社會動機。如果一位女性將自己的外貌和身份看作一個不斷演變的方案,那麽她對消費品的選擇就會成為一個複雜的協商過程:從經由媒介圖像傳遞的相互衝突的霸權規範,到她自己對性別差異的理解。《時尚及其社會議題:服裝中的階級、性別與認同》,[美]戴安娜·克蘭著,熊亦冉譯,譯林出版社,2022年2月。原文作者 | [美]戴安娜·克蘭摘編 | 青青子領帶、草帽與西裝外套:服裝史裏的女權運動雖然時尚風格起源於法國,但英國對另類風格的影響是毋庸置疑的(特別是在運動裝和定製西裝夾克的設計上),這表明了英國文化對另類女性形象的接受度。這可能受到了英國女性統治者傳統的影響,並在19世紀的維多利亞女王身上得到體現。1837年(她在位的第一年),維多利亞頭戴男性軍帽,身穿藍色軍裝,在溫莎檢閱了她的軍隊。另類風格可以理解為承襲於男裝的一組符號,它由單獨或共同沿用的單品構成,並巧妙地改變了女裝的整體效果。男士領帶是最常見的另類服飾之一。領帶在另類風格中的重要性與其在男性裝束中的作用相關。吉賓斯指出,在維多利亞社會:“每個人的領帶都宣告了自己當下的社會地位……和抱負。”由於19世紀的男裝變得越發暗淡和刻板,領帶因此被用以編碼著裝者的出身,即所屬“軍團、俱樂部、運動或教育背景”。盡管女性戴領帶是一種普遍意義上的獨立表達,但也會關涉不同的另類生活方式。伊麗莎白·蓋斯凱爾(Elizabeth Gaskell)的小說《克蘭福德》(Cranford)以19世紀40年代的英國小鎮為背景,將其中的未婚女性角色(代表著真正的禮儀)描述為戴著“領帶以及像騎師帽一樣的小帽子”。英劇《克蘭福德》劇照。1851年,服裝改革家阿梅莉亞·布盧默(Amelia Bloomer)的女兒據說戴著深紅色的真絲領帶,搭配淡紫色的束腰上衣和白色長褲。此時開始頻繁出現的中產階級和上流社會女性照片可以表明領帶所傳達的不同含義。1855年,一位匿名攝影師曾拍攝了一名年輕女子的照片,她佩戴了四種不同款式的領帶作為當時的時髦配飾:“蕾絲衣領、蝴蝶胸針固定的項圈,以及……有設計感的男士蝶形領結”,此外,還戴了一條項鏈。坎寧頓夫婦提到,女性的領結和領帶“在1861年很顯眼”。1864年,一位英國女性以海邊為背景拍下了照片,她戴著領帶,穿著很寬鬆的裙子以及一件與當時男士夾克風格相呼應的外套,同時還戴著水手草帽。值得注意的是,1876年威斯康星大學的一張照片(照片上的女性和男性幾乎一樣多)顯示,所有年輕女性都戴著某種款式的領帶。從19世紀70年代開始,許多年輕女性都會穿戴黑色天鵝絨頸帶。頸帶的寬度從0.25英寸到0.5英寸不等,與這一時期男性所戴的黑色領帶(1英寸寬)非常相似。19世紀末,所有社會階層的成員(包括上流社會女性)都佩戴緞帶領帶,盡管法國時尚史幾乎從未提及緞帶領帶的存在。中產階級女性將其與商務服、校服和護士製服進行搭配;工人階級女性則將其與仆人和保姆的製服,以及工廠的工作服一起穿戴。各式領帶通常是運動裝的一部分,尤其是在19世紀最後十年流行起來的自行車運動。到了19世紀末,上述三個國家女性戴領帶的照片越來越多。戴領帶的女性也開始出現在繪畫作品中,這是社會認可度提高的標誌,因為肖像畫比攝影要正式得多。金斯伯格認為領帶是19世紀90年代“女權製服”的核心,並這樣描述過一位年輕女性的穿著:“高聳、硬挺、係扣的領子以及用小珍珠別針係著的普通領帶,是對男女平等的堅定主張,標誌著對男性特權的抨擊。”與此同時,金斯伯格指出,這位年輕女性用寬腰帶來突出自己的細腰,並在長發上紮了一個大蝴蝶結,以此來“委婉地兼顧自己的選擇”。她穿著寬袖襯衫和修身短裙,以順應當時的時尚潮流。戴領帶是一種社會聲明,這在法國小說家科萊特(Colette)的例子中也可看到。1900年科萊特與丈夫合影時,她身著中產階級女性的傳統服飾—戴著鑲有雛菊的大禮帽、穿著蕾絲襯衫並搭配著項鏈。幾年後,她與丈夫分居時則被拍到係著長領帶,沒戴帽子。電影《柯萊特》劇照。帽子也是男性身份的有力象征,並在這一時期受到了女性的青睞。從19世紀30年代開始,人們就有戴高頂禮帽騎馬的習慣,這一習慣一直持續了整個世紀;到19世紀末,人們騎馬時則開始戴圓頂禮帽。女性在其他活動中戴男帽的做法始於19世紀中葉。水手草帽最初是一種時髦的童帽,而在隨後的19世紀60年代卻逐漸成為女性時尚。根據布魯的說法,19世紀70年代流行的是德比帽(圓頂禮帽),“幾乎和男士禮帽一模一樣”。當時的威爾士王妃亞曆山德拉(Alexandra)被拍到身穿午後禮服,頭戴一頂窄邊圓布帽,這不禁令人想起男性的圓頂禮帽。19世紀80年代出現了和男性一樣的軟呢帽。在這一時期,女性在運動時都戴著男性的騎師帽、狩獵帽和遊艇帽。在19世紀80年代,硬草帽(或稱平頂硬草帽)作為男帽變得極為流行,在接下來的三十年裏,女性也都普遍戴著這種帽子。它在男性和女性中都非常受歡迎,可以說是一種“中性”配飾。這種有著精確的幾何線條且設計簡潔的帽子,與此時女帽的典型款式形成了鮮明對比,當時的女性通常戴著麵紗,並在帽子上堆滿鮮花、緞帶、蕾絲、羽毛、小鳥式樣的裝飾,有時還有爬行動物、貝類和昆蟲的裝飾。搭配著領帶和西裝外套的平頂硬草帽表達了年輕女性在諸如辦公室工作等新職業中的獨立性。在女仆裝之上穿著男式夾克並打著蝴蝶結,這在當時構成了一種表示反抗的姿態。西裝外套被稱為“19世紀女性解放的象征”。隨著時代的發展,女性西裝外套的簡潔與時裝的日益繁複形成了鮮明對比。在17世紀,上流社會的女性會穿著夾克在鄉村騎馬和散步。19世紀上半葉,裙裝主導了時尚,但到了19世紀中葉,夾克又在鄉村或海邊再度流行起來。寬鬆夾克和仿男士夾克與帶有男性化襯衫領的短上衣、蝶形領結和草帽相搭配。這些風格起源於英國,而當時的英國已經是男裝風格的引領者。19世紀60年代,盡管“男士雙排扣定製夾克”很流行,但完全沒有受到人們的推崇。1874年,亞曆山德拉王妃被拍到身著女性版的海軍軍官製服。1877年,男士諾福克夾克(Norfolk jacket)的仿製版在英國流行起來。在美國,女性參與內戰推動了男性化套裝的發展,包括“深色夾克、短裙和素色襯衫”。她們在隨後的幾十年裏也一直穿著這類套裝。在19世紀的進程中,著裝的另類風格融入了越來越多的單品,而單品本身也在不斷發展,尤其是西裝外套。但即使在19世紀末,女性也在有選擇地效仿這種風格。戴領結和草帽意味著一種不夠強勢的表態。而打著活結領帶,穿著訪男式女襯衫、馬甲以及裁剪得體的夾克和水手服,抑或戴著男帽,這些則都是強有力的宣言。在社會的各個階層,包括社會上的女性和工人階級,都可以看到這種風格。著裝的另類和主流風格在照片中形成了明顯的對比。中產階級女性身著“另類”服裝。照片由出版社提供。兩位法國業餘女攝影師的肖像照說明了著裝與自我形象之間的關聯。第一位女性將自己的照片命名為“業餘攝影師”,她穿著19世紀90年代主流風格的女裝。第二位女性則拍攝於十五年後,她身著另類風格:仿男式女襯衫配蝶形領結。值得注意的是,她拿著一本專業攝影雜誌擺了個姿勢,大概是為了表明她對自己職業技能的認同。作為一名職業女性,她是一所私立寄宿學校的校長。重要的是,這些男裝始終與女裝結合在一起,而且這種著裝方式並未遭到社會的排斥。直到20世紀初(尤其是20世紀20年代),女性所穿的西裝外套才開始具有女同性戀的內涵。相比之下,作為聯邦軍隊第一位女性助理外科醫生,瑪麗·愛德華茲·沃克醫生(Dr. Mary Edwards Walker)選擇了男式長褲和長禮服,但這樣的著裝風格令她遭遇了相當大的敵意。國會為此專門通過了一項特別法令,授予沃克穿褲子的權利。19世紀的女性是如何理解這些男性服飾的呢?這些單品是否如佩羅特所說的那樣“失去了原有的意義”?女性將男裝元素融入女裝的頻率、所沿襲的單品並未抹殺男性氣概的事實,以及這種著裝行為跨越社會階層界限的方式均表明,這些單品構成了關於女性地位的象征性聲明,以及貫穿整個19世紀的關於女性地位的爭論。女時裝攝影師的自拍。照片由出版社提供。第一次世界大戰後,領帶、男帽、男士夾克和馬甲等另類風格不再與主流風格形成鮮明對比。19世紀占主導地位的女性理想(性感的女性)已被獨立而率真的年輕女性所取代,這類年輕女性有著男孩般的形象,並融合了上世紀主流女性和另類女性形象的一些特質,具體來說,前者代表著柔弱無助的女性氣質,後者則代表著自信和運動精神。另類風格不再是對立風格。其中的單品(尤其是西裝外套)現在已是主流風格的一部分。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一種新的另類風格出現了,它與紐約、倫敦和巴黎的女同性戀亞文化有關,但這一風格在這些圈子之外並未得到廣泛效仿。這種風格更接近於“穿異性服裝”,而並非將某些男裝與女裝關聯起來。自行車的出現,改變了人們對於女性運動服的態度19世紀的歐洲和美國要求女性在街頭以及在別人家中都要按照主流時尚著裝,但在某些公共場所,女性還是能夠通過另類服飾來模糊符號邊界。在19世紀的最後三十年裏,越來越多的場所(比如學校和度假勝地)可供女性逃避主流的著裝規範,以衣著獲取另類身份。當街頭的美國服裝改革者在褲子外麵穿裙子並提議將其作為普通服飾時,他們遭到了嚴重的批評,但用於學校、大學和療養院的運動製服與之非常相似,人們能夠接受後者顯然是因為它並不會出現在城市街頭。公共場所著裝行為的規則因地點、階級和性別的不同而呈現出細微的差異。例如,女性在海裏遊泳時可以穿褲裝,但在海灘上散步時則不能這麽穿。19世紀下半葉,新運動(尤其是自行車運動)的引入重新定義了在公共空間中表達符號邊界的方式。從某種意義上說,在公共場所穿另類服飾是存在於更隱蔽空間中的更激進變革的一種表現。自行車騎行裝。照片由出版社提供。在20世紀以前,女性休閑活動中的體育運動幾乎隻為上流社會而保留。女性參加這些運動時的著裝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所處公共場所的性質。如果在家附近或社交俱樂部進行體育活動,那麽通常需要符合中產階級的女性著裝標準。網球、槌球、滑冰和高爾夫被視作社交而非體育活動。因此,19世紀70年代,人們希望女性參加這些運動時的著裝與其他社交場合一樣:長裙、束身衣、裙撐和大禮帽。當她們在機構內部或鄉間運動時,其運動著裝還可能包括男性化的服飾。女子學院提供了這樣的環境:女性可以在不為人所見的情況下開展男性運動(如棒球)。體育運動被視作“男性的領地”,是其證明男性氣概的一種方式。人們由此認為在公共場合參與男性運動的女性是粗俗乃至不道德的。騎馬是上流社會女性最早參與的娛樂活動之一。17世紀中期,女性在鄉村騎馬、散步和旅行時所穿的騎馬服包括“當時男性穿的帶裙擺的外套大衣,脖子係有類似的領結,頭上戴假發和三角帽”。值得注意的是,這些男性化的衣服通常會搭配長裙和各種襯裙。19世紀,女性繼續穿著源自男性化著裝的騎馬服,但主要還是為了騎馬。1850年女性的“側鞍騎乘”(sidesaddle ridding,一種歐洲淑女的特殊騎馬方式)風格著裝是由男裝裁縫而非女裝裁縫師製作的,它在腰部以上效仿了男士正裝,但在下擺融入了長裙設計。到了19世紀80年代,大多數女性都在裙子下麵搭配修長的深色直筒褲。她們還戴著類似男式的絲綢高帽、騎師帽和草帽。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人們才認為跨騎更合適。馬褲由專業裁縫按照男士馬褲的風格製作,直到1900年以後才開始有更多的女性穿馬褲。騎馬服的演變揭示了上流社會女性接受男性化著裝的程度,這甚至還包括了在其他情況下完全不合時宜的各式褲裝。英劇《唐頓莊園》(第一季)劇照。泳衣屬於另一個領域,上流社會女性可以在此展開不太適當的著裝行為。倫切克和博斯克將避暑勝地描述為“時尚實驗室,有錢人在那裏可以嚐試新的著裝和行為方式”。早在19世紀60年代,女式泳衣就選用了不能在其他公共場所穿著的短褲或燈籠褲,並與束腰夾克一起搭配。比爾德(Byrde)引用了當時雜誌的說法,認為年輕的女性穿這種衣服就像“漂亮的男孩”。在美國,人們通常會在褲子外麵穿及膝或及踝的裙子。長襪是可以隨意搭配的。到了1909年,女性的泳衣幾乎沒有什麽變化。雖然束身衣的種類通常比室外著裝少很多,但它依舊備受推崇。此時,人們希望女性在沙灘上像平常一樣穿戴(長袖襯衫、拖地長裙、束身衣、寬大的帽子和手套),而照片顯示她們中的大多數的確如此。海洋本身被定義為一個閾限空間,一般的服裝(和道德)標準對此並不適用。海邊木屋的運用強化了地上和水裏的明顯分離,女性在那裏換上泳衣,並由此下到海裏。從照片上可以看出,盛裝打扮的女性在海邊或河邊涉水時,光著腿並不稀奇,這與裙子應該始終蓋住腳踝的規範形成了鮮明對比。年輕女性在中學或大學而非街頭所穿的校服提供了一種另類服飾話語,它往往比服裝改革家的話語更為有效,因為可能這才是大多數女性的著裝。19世紀中葉,美國女子大學的開設與流行的健康和鍛煉運動不謀而合。大學采納了學生必須參與的運動計劃及其相應的著裝,這些衣服可能正是為她們而設計的。這些學校通用的服裝是運動服、及膝褲裙,並搭配黑色棉質長襪。值得注意的是,這類運動服僅限於運動,不能在公共場合穿。如果學生們有可能現身於公眾視野,那麽就必須穿裙子。無論如何,當時的主流時尚雜誌都撰寫了有關運動服的文章,並說明了製作流程。運動服的式樣在19世紀末得到普及。身穿運動服的女學生。照片由出版社提供。主要用於體育活動的校服在向英國引介非限製性著裝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女校的校長非常清楚自己作為服裝改革者的角色。1877年,蘇格蘭的一所學校(“未來英國許多女子學校的典範”)推出了一套校服,包括“藍色及膝束腰外衣,下麵搭配燈籠褲[及膝燈籠褲]或長褲”,這種服裝是20世紀20年代時裝的先驅。與英國或美國相比,法國女性從事體育運動的爭議更大。流行雜誌認為女性如果穿著優雅時尚且不失女性氣質,那麽參與體育活動就不會招致太多批評。1880年通過的一項法律要求公立男校開設體操課,但這在女子學校則變成了選修課。巴黎一家百貨公司的商品目錄上刊登了青春期女孩身著及膝長褲擊劍和體操的廣告,而在19世紀末,巴黎一所教師培訓學校的女教師在健身課上卻被拍到穿著遮住腳踝的黑色長裙。自行車對19世紀90年代著裝行為的影響源於它是一項全新的運動,因此並未被視作男性活動。這也是一項很難在私下進行的活動;因為它需要空間和公共道路,盡管早期上流社會的女性騎行者試圖在公園裏單獨活動。英國最早的女性騎行者是上流社會女性,她們坐馬車到倫敦公園去騎自行車。自行車騎行與以前的娛樂活動有所不同,因為穿著當時的時裝幾乎沒法騎自行車。最合適的騎行裝束是褲裙,它看起來像裙子,但實際上是及膝短褲和燈籠褲。隨著自行車在美國的普及,燈籠褲大概流行了兩年(1895—1897年),但很快就消失了。在大多數情況下,燈籠褲是和裙子搭配的。如果女性不穿裙子,她們就會遭到“嘲笑和蔑視”。到了19世紀末,人們能夠接受的解決辦法就是穿更短的裙子。19世紀90年代,女性已經開始在夏季度假勝地穿短裙了,但19世紀90年代中期,第一批穿及踝長裙的女性還是遭遇了充滿敵意的尖叫人群。英國的一些女性穿著燈籠褲;其他人則穿著款式特殊的裙子,這種裙子在騎車時可以在腿上把裙子扣成褲子的形狀。在城市公園和鄉村以外,人們對這種裝束相當抵觸,尤其是在工人階級中:“‘理性著裝協會’中的女性騎行者無論到哪裏都會遇到嘲弄的人群,有時還會遭受暴力(尤其在城市地區)……越是貧窮的地方人們對此越是憤怒”。一位騎自行車的法國女性在攝影師的工作室中拍攝了她的自行車和騎行裝,包括及膝的褲裙、草帽和時髦的寬袖襯衫(約1895年,法國)。照片由出版社提供。奇怪的是,在法國,運動服在自行車出現之前還不為人所知,女性也很少參與體育活動,因此女性騎行者所穿的褲裙很快就被接受了。1892年,在發明了廣泛普及、性能安全的自行車僅四年之後,內政部長就頒布了禁止女性穿褲裝的法令,這一禁令隻有在騎自行車時才能解除。早在1893年,法國的一家百貨商店就開始銷售褲裙或用短裙遮住褲子的騎行服了。大多數女性都在燈籠褲外麵穿裙子,或者直接穿褲裙。不過,關於這類著裝的爭議遠沒有在美國那麽激烈。其原因似乎是這項活動主要是為數不多的上層社會女性在進行(自行車對其他女性來說太貴了),她們在公園裏練習,比如巴黎邊緣的布洛涅森林(Bois de Boulogne),或在海邊而非城市街道上騎行。根據法國服裝史學家的說法(Monier 1990:121,125),自行車成了“解放的象征之一”,它徹底改變了人們對女性運動服的態度。她聲稱:“事實上,這種名噪一時的自行車以這樣的形式出現:它決定了能夠喚起人們對於著裝、女式短褲、女性解放和身體自由的現代觀念的時刻……”然而,法國設計師在1911年提出的在日常活動中穿長褲裙的建議,仍引發了爭議。在比賽中穿這種褲裙會引發極為負麵的反應。人們也無法接受普通女性在大街上穿褲裝。工人階級女性:維多利亞時代理想女性的對立麵工人階級女性幾乎無法參與體育和運動項目,但她們仍然打破了維多利亞時代所規定的公共場所著裝慣例。她們工作或受雇的公共場所對中產階級來說通常是相對“隱形”的,比如煤礦、偏遠的農村或海邊,因而這些地方允許她們穿褲子以及其他男性化服飾。同時,工人階級女性也不無例外地需要符合與中產階級女性相同的禮儀標準。服裝史學家記錄了幾個世紀以來英國工人階級女性穿長褲、及膝馬褲、夾克和戴男帽的情況。16世紀,在煤礦工作的英國女性開始穿及膝馬褲。17世紀,在海邊采集貝殼的女性會把她們的裙子“係成馬褲”來效仿褲裝。19世紀,這一做法得以延續,因為其他人會“在短裙下穿及膝短褲,再配上水手夾克以及係過下巴的頭巾”。在同一時期,工人階級女性在煤礦、鋼鐵廠和磚廠都穿著及膝馬褲、長褲和工裝連衣褲。除了在英國煤礦工作的女性外,大多數此類案例都幾乎未能引起人們的注意。1841年,英國大約有5000—6000名女性在礦井工作。一些地區的女性穿著極具特色的服飾,包括長褲、係在腰間的條紋棉質圍裙或襯裙、開領襯衫、馬甲和木鞋。天寒地凍的時候,她們要麽穿著傳統農村婦女的夾克,也就是人們所熟知的“睡袍”,要麽穿著從男性親戚那裏借來的短外套。她們戴著棉帽或圍巾,遵從著維多利亞時代的頭飾規範。通常還會配以耳環、項鏈、鮮花和羽毛。然而,大多數女性在禮拜日仍然穿著那個時代的典型禮服。由於靠近礦山,礦區的環境與英國其他工人階級社會相互隔絕,非傳統的工作服因此得以發展。此處的男性和女性既不與其他英國工人結婚也不與之互動,因此被視為“棄兒”和“野蠻人”,但這對礦主來說是一種潛在的威脅。1873年的維根煤礦女孩。照片由出版社提供。這些女性的著裝引起了新聞界的注意,因為她們的男同事試圖禁止雇用女性,以保住自己的工作崗位。1842年,一份聳人聽聞的政府報告記錄了女性工作的性質、工作條件以及著裝特點,進而形成了這樣的規定:嚴禁女性在礦井下工作,不過在礦井上工作仍然是可以的。在1865和1887年,男性礦工曾煽動並竭力禁止女性在礦井入口處工作,但此舉未能成功。一些報紙將這些女性描繪成維多利亞時代理想的對立麵:她們的衣著(尤其是褲子)被視為“無性別”的。如果穿著不當,她們便不再是女人,而是會淪為不雅、不道德、令人厭惡的“生物”。報紙上的大多數文章都旨在呼籲徹底禁止她們的工作。與此同時,這些女性的照片卻仍有相當大的市場,通常是以當時流行的“小照片”(cartes de visite)形式出現。幾位專門製作和銷售此類照片的攝影師表示,公眾對這些照片不置可否。19世紀80年代,中產階級的服裝改革者開始為煤礦女工的著裝辯護。此時,體育運動正在改變上流社會的著裝,這讓他們的著裝不再那麽離經叛道。在19世紀80年代末的某個地區,這樣的著裝是為煤礦女工量身定製的:“深藍色法蘭絨夾克、嗶嘰長褲和長圍裙。”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一些其他類型的公共場所提供了這樣的環境:工人階級女性不必遵循有關著裝行為的慣例。英國女性在軍隊服役時身穿男士製服(包括夾克、領帶、帽子和長裙)。在退役後的平民生活中,她們接管了男性的各種工作,因此通常身著與工作相關的製服。在軍火廠工作的大批女性也身穿工作服:帆布褲和罩衫。英國的農場女性則穿著工裝連衣褲、長褲,或裙子,裏麵穿緊身馬褲。德馬利評論道:“官員們並不希望女性穿長褲,所以就帽子和夾克而言,鐵路上的女巡視員看起來很男性化,但她們通常會在下麵穿裙子。”邊疆農場對著裝的改良。照片由出版社提供。在美國,工人階級女性非常規的著裝行為通常出現於“隱蔽”的空間(邊境)。在偏遠地區工作時,人們經常穿燈籠褲裝。盡管大多數中產階級女性迫於社會壓力已經放棄了這種裝束,但工人階級女性仍然在農場延續了這種著裝。該裝束通常由標準的連衣裙改製而成,包括及膝裙和用同樣麵料做成的管狀褲腿。更加遠離“文明”的公共空間是阿拉斯加的荒野。19世紀末拍攝的照片顯示,在該地區徒步跋涉的女性身穿男式長褲,戴著男帽,同時搭配女性上衣和束身衣。這些女性可能是妓女,其外表與現代風格驚人地相似。相比之下,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當美國的工人階級女性從事繁重的工業勞作時,她們需要穿“特殊的‘女性化’褲裝製服”,或在布盧默服裝的基礎上做成的又長又鬆垮的燈籠褲。盡管法律不允許19世紀的法國女性穿長褲,但這並未阻礙工人階級女性。相反,禁令反而讓這類行為幾乎不為人知。法國女性也在多大程度上從事了與男裝相對應的工作?1810年,法律禁止女性從事煤礦地下的工作,不過該法律並未得以執行(Riot-Sarcey and Zylberberg-Hocquard 1987)。法國女性也在法國北部的礦井入口處從事運輸工作,但她們所代表的雇員比例很小,並且這一數字在1860年以後穩步下降。女性似乎一直在采礦和其他重工業領域工作,但較之英國,她們並未留下相關的圖像記錄。一些身著褲裝的女性照片暗示了這一點,照片上的女性穿著類似的長褲在鄰近的比利時煤礦運煤。值得注意的是,深諳小說創作的左拉在《萌芽》(Germinal)中將女主人公描述為身著男裝(包括長褲)的形象,這本以法國煤礦為背景的小說於1885年出版。女演員們身著男褲、背帶褲、靴子,戴著男帽。照片由出版社提供。工人階級女性邁入了非常引人注目的職業(比如郵局職員和客車司機),她們采用女性化的方式(即不穿長褲)穿著男性同伴的製服,這一情形經常被拍攝下來。1907年,巴黎第一批女長途汽車司機成了明信片的主題,她們戴著男帽,穿著男式外套。相比之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將近五十萬法國女性在國防工業領域工作,她們中的許多人都會在寬腿褲或工裝連衣褲外麵穿工作服,但她們仍然是“隱形”的。根據羅伯特的說法,“在戰爭期間,沒有一張與‘國防工業’相關的插圖出現在大眾媒體中”。德朗德爾和米勒指出,這種裝束“在資產階級中並不成功;因此穿長褲仍然是一種局限在工廠內部的現象”。20世紀的性別、著裝與公共空間總的來說,這三個國家的中產階級和上流社會女性在著裝和外表上相較於工人階級而言更符合與性別表達相關的文化規範。褲子在19世紀女裝中的作用體現了中產階級和工人階級女性對著裝的不同態度。維多利亞時代的文化將褲子與男性權威聯係在一起。服裝改革者試圖說服上流社會的女性穿長褲,但總的來說並未奏效,可能是因為人們認為穿長褲的女性企圖篡奪男性權威。19世紀,即使在“僻靜”的公共場所,上流社會的女性也隻有在裙子蓋得住的情況下才會穿褲子。而工人階級女性則更容易接受褲裝。從19世紀中葉到19世紀末,越來越多的女性開始接受男士上裝,但直到20世紀,女性不能穿褲裝的禁忌才被克服。這種著裝規範的轉變最早出現在與休閑相關的隱蔽公共場所中,也體現在身處工作場所的工人階級女性群體中。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在蒙帕納斯和蒙馬特地區成為藝術家和攝影師模特的工人階級女性已經開始穿褲裝了,盡管在巴黎的街頭和咖啡館,這種裝束顯然還並未出現。這些女性都隸屬於一種都市的波希米亞亞文化,其中一些人還扮演著“時尚領袖”的角色。20世紀的法國設計師香奈兒試圖在中產階級和上流社會的女性中普及褲裝,但並未成功。法國女性並沒有朝著將男裝納入女裝的方向發展,而是更傾向於將女性身體“男性化”:壓抑胸線和腰圍,並剪短頭發。女性會去男士理發店剪非常短的、帶有男性氣概的發型,比如波波頭(bob)、超短發(shingle)和伊頓頭。公眾對這些變化的反應非常消極。鑒於其他類型的變化發生得非常緩慢,短發因此成了法國女性在性別和個體認同上激烈爭論的焦點。身著寬大工作服的軍工廠工人(1916年,美國)。照片由出版社提供。在20世紀30年代的法國,有錢的女性會在度假勝地穿褲裝,但在城市裏則很少這麽穿。對於在城市街頭穿著得體的規範是極為嚴格的。一些口述曆史表明,即使在夏天,沒戴帽子、手套或不穿長襪出門也是不得體的。街上沒有穿褲裝的女人。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由於各式新款服裝的稀缺,人們經常穿褲裝,但直到20世紀50年代中期,褲裝才開始融入城市生活中。在英國,第二次世界大戰在工作和休閑方麵都加快了休閑褲的普及。陸軍女兵的製服包括領帶、及膝馬褲或牛仔工裝褲。德馬利引用了伊夫林·沃(Evelyn Waugh)在1943年對倫敦的描述:“梳著電影明星發型、穿著休閑褲並搭配高跟鞋的女孩與士兵一起外出。”在戰爭期間,褲裝開始為工人階級女性所接受,但直到20世紀60年代,褲裝開始納入法國設計師的時裝係列之後,中產階級女性才逐漸予以接納。在美國,中產階級和上流社會女性在戰爭期間主要在僻靜的公共場所(比如牧場和度假勝地)穿褲子。20世紀30年代,幾種看似矛盾的潮流匯聚在一起,促使人們在休閑活動中更為頻繁地穿褲裝。度假牧場成了最受中產階級歡迎的旅遊勝地,這反過來又導致了女性工裝連衣褲的出現。與此同時,當時對服裝時尚產生了重要影響的好萊塢電影,描繪了許多既強勢又“男性化”的女主人公。瑪琳·黛德麗(Marlene Dietrich)筆下的女主人公們都在“異裝”,她們可能是這類形象中最具影響力的代表。費舍爾認為,20世紀30年代的大蕭條既是社會危機也是經濟危機,它引發了人們對身份認同(尤其是性別認同)的深切焦慮。她聲稱,這一時期關於男性氣概和女性氣質的主流觀念正處於不斷變化之中。20世紀30年代著名演員瑪琳·黛德麗舊照。然而,工人階級女性逐漸將褲裝融入了她們的日常生活。從20世紀40年代西爾斯(Sears)公司的產品目錄和照片中可以看出,美國對褲子的普遍接受始於西部(尤其是加利福尼亞的工人階級女性),並在50年代逐漸傳播到東部和中產階級,以此扭轉了慣常的從東部到西部的時尚變化趨勢。奧利安指出:“越來越多的運動裝以休閑褲為特色。它們起源於加利福尼亞州,因為與西海岸不拘禮節的生活方式相符,所以無論是在工作還是在娛樂中都很受歡迎。”第二次世界大戰以重工業的工人階級女性形象為代表,並在早期階段就強化了這一趨勢。從事工業的女性比以往任何時候都多,通常她們的製服包括“寬鬆的褲子、襯衫和以相應麵料製成的遮陽帽”。其他人則穿著牛仔褲和工作服。與19世紀一樣,20世紀60年代末和70年代的女權主義者堅決反對時裝。法國女權主義者西蒙娜·德·波伏瓦在塑造女性主義時尚觀念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與其前輩不同,她們對服裝風格背後關於女性氣質的“操縱性話語”的批評要多於服裝本身。在美國,第一次大規模的女性解放示威活動所針對的是1968年美國小姐選美比賽,尤其旨在反對該比賽所代表的以女性身體為性別對象的刻板印象。西蒙娜·德·波伏瓦舊照。再次與19世紀的前輩們一樣,20世紀70年代的女權主義者同樣主張以另類風格的著裝取代時尚風格,特別是各式褲裝,並搭配其他簡約而休閑的服飾(如T恤和低跟鞋)。在美國,女權主義者中的女同性戀者最為堅決地反對任何與個體著裝或身體展示相關的嚐試。她們穿著寬鬆的牛仔褲和肥大的工裝連衣褲,搭配男士T恤或工作襯衫以及男士工作靴或運動鞋,拒絕化妝品、珠寶和傳統發型。這類服飾不那麽極端的搭配方式是合身的牛仔褲和相應的配飾,並以此形成了更為“得體”的造型。女權主義者中的許多非女同性戀者則會穿連衣裙和長裙,或者在度假勝地穿緊身褲和短裙;其外表與中產階級女性中的非女權主義者非常相似。盡管在20世紀70年代早期,人們對女同女權主義者的著裝抱以極大的敵意和嘲笑,但僅在十年內,對這一“風格”的態度就從不滿轉變為迎合,甚至將其作為年輕中產階級女性的典型休閑裝。中產階級女性對褲裝的廣泛接受似乎是由其中的邊緣群體(特別是女同女權主義者)發起的。20世紀後期,人們並不允許中產階級職業女性和商務女性穿完全男性化的裝束,而是仍然期望她們能在辦公室著裝中保留女性化元素。20世紀20年代短裙式西裝出現了,但在隨後的幾十年裏幾乎沒什麽變化。在中產階級公司的工作場所,盡管女性主管會在休閑活動中穿牛仔褲和各式長褲,但穿褲裝的禁忌仍然存在。根據可能尚未得到明確定義的公司著裝規範,她們也許會穿上19世紀現代風格的另類服飾,包括西裝外套和裙子、男式襯衫或絲綢襯衫,且服裝整體上都是中性而保守的顏色。然而現在人們認為這類服飾是保守的而非反叛的。同時還會認為時髦且富有女人味或性感的外表是有失體麵的。美劇《欲望都市》劇照。這與工人階級的女員工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她們經常穿著幾乎和男性一樣的製服。在戰後時期,女性的男性化製服逐漸出現在她們所從事的與男性相似的工作職業中。20世紀40年代,英國運輸女工都身著男性製服。美國國會在1972年修訂了《民權法案》,禁止各州和地方政府的性別歧視,隨後美國警察部門采納了男性化的女性製服。從1973年開始,美國各地的警察部門都會給女性和男性授以同樣的任務,並配以得體的著裝。長褲取代了裙子,從而形成了與男性極為相似的製服(包括領帶、遮陽帽和褲子)。隨後,鐵路乘務員、護士和空姐等職業均被配以男女通用的製服。法國也發生了類似的變化,過去針對女性穿褲子的限製已經消失了。但在這些職業的較高階層中,人們發現如果在中產階級公司的工作場所中穿褲子的話,還是會存在矛盾心理。在工作中,女性適應男性文化的程度因其被允許或要求“同化”的程度而各不相同。領帶曾是19世紀女性解放和挑戰男性社會地位的象征,在20世紀末則因佩戴場合和佩戴者的不同而產生了相異的含義。在廣告、時尚雜誌和電影中,它始終是女性獨立的象征。在麵向上流社會女性的由設計師專門設計的奢華服飾中,領帶偶爾會被用以彰顯或模仿女性權威。在拉夫·勞倫(Ralph Lauren)的一則廣告中,女性歪戴著領帶,與她的兩個男性同伴形成了對比。但這並未得到有效施行。20世紀80年代初,領結在女性高管中非常流行,想必是充當了較為平和的女權的一種體現。相比之下,經常出現在工人階級女性製服中的領帶,無論是公共的(軍隊)還是私人的(航空、鐵路公司)都失去了這些內涵,這似乎反映了女性在某些官僚機構和公司等級製度中的常規同化。對領帶的戲仿,並以此作為女性獨立的聲明,歪打著領帶的女模特與她的男性同行形成了鮮明對比。照片由出版社提供。原文作者 | [美]戴安娜·克蘭摘編 | 青青子編輯|走走導語校對|李銘小夥騎馬從新疆返重慶半年行八千餘裏:最怕過年被說沒帶對象卻帶匹馬回家,以後找的對象也得接受它
新闻不重要,看图才是正事“我從左邊上,對不起嘍,大鍋(大哥)。”樂曉雲用重慶話對著他的馬說完後,翻身上馬。他的馬兒叫火鍋,一頭伊犁改良賽馬,在新疆花了3萬2千元買的。2021年7月1日,火鍋陪他從新疆霍爾果斯出發,走天山山脈、翻祁連山、過無人戈壁灘,全程約4400公裏。虎年春節前,他們到達終點重慶奉節家中。這半年旅程,火鍋陪他遇寒潮、遇狼、食物中毒,換了七幅馬掌。樂曉雲覺得,經過這一程,火鍋真正成了一匹“千裏馬”。回到家以後,他絕不會將它宰掉或者賣掉,甚至,以後找對象也得對方接受這匹馬。回到家後,他希望能找馬場相關的工作,一邊工作一邊照顧馬。如果可以,要給火鍋配種,下小馬駒,讓自己以後的孩子能像哈薩克族人一樣,從小習馬。樂曉雲在旅途中 圖/受訪者提供以下是樂曉雲的自述:【1】我的馬兒聽得懂重慶話我的馬兒叫火鍋,是一頭改良過的伊犁公馬。它在當地很有名,賽馬經常拿第一名,為了買它,我花了3萬2千元,讓買馬的預算翻了一番。我對馬其實沒有特別的感情,但走了這四千多公裏,我與它之間的關係可以說“相依為命”。剛開始我是騎行,可因為馬鞍不合適,火鍋的背受傷磨破了皮。我不知道咋辦,問了獸醫朋友,才知道養好傷得一個多月。我很糾結,這個傷不養好會有後遺症,以後馬兒一戴馬鞍就會複發。當時想找個地方把火鍋寄養,自己徒步走完後程。我朋友就跟我說,你的馬受傷了,你自己都不好好照顧它、陪著它,你能指望別人給你照顧好嗎?它受傷你就把它扔在別處自己走,你還想跟它一起走回重慶?要不然你現在直接把它賣掉,自己走路回去。要麽你就好好把它帶上,耐心給它養傷。聽完這番話,我立馬把戶外電源、無人機等不必要的行李都打包,寄到預計一個月後會到達的地方。這一個多月,我自己背著帳篷、睡袋等加起來四五十斤的行李,牽著火鍋走。不讓它背行李,也不騎它,給它慢慢養傷,再累也不騎,怎麽都不騎。後來它又受過一次傷,兩次加起來,我差不多自己背著行李走了兩個多月,1500多公裏。雖然導致我腳神經痛、肩周炎,但我自己心裏很滿足。我不想為了自己舒服把馬報廢了,讓它帶著傷痛活往後的二三十年。火鍋也很通人性。它8歲,相當於人6歲的智商。徒步的那兩個月,到了傍晚它就能感覺到我非常累,就會走得很快,我在後麵牽著繩子,它給我借力拉著我走。有一次我們遇見暴雨,我不管怎麽牽扯它,它都不走。我一騎上馬背,它就一口氣跑出幾公裏外,雨小了才停下來。我才後知後覺感受到,原來它不走是想要背我跑快點,怕我淋雨。我們走的前半段人煙稀少,還一起走過戈壁灘無人區,我就時不時把手搭在它的脖子上,跟它說話,它現在都能聽懂重慶話了。無聊時它會來蹭我,跟我互動一下。走到瑪納斯的時候,我想去住個店,就在門口等老板出來開門,馬兒站在我的身後。等了大概10分鍾後,它可能有一點無聊了,就把頭搭在我的肩膀上,我們一起往鐵門裏望。之前給它換馬掌,它偷懶直接把脖子壓在我的身上。這些時刻都讓我感到它對我的依賴。【2】路上挨過一整天餓,最長一個半月沒洗澡路線我是邊走邊改,用電子地圖中的步行模式。我會避開沙漠、戈壁灘,大方向就是問當地人,比如哪一條路水草比較茂盛,這樣馬就有草吃。小方向我就跟著導航走。我也會考慮人口相對多一點的路線,在新疆和甘肅的時候,我會看看地圖,今天到哪些村有沒有補給點,如果隔得遠,我會帶上兩天的幹糧,一般是餅幹、火腿腸、袋裝方便麵。也有挨餓的時候,比如說地圖上顯示補給點,實際上沒有買東西的地方,有一次整整餓了一天。不誇張地說,路邊的車經過,我都是搖搖晃晃的快被吹走。進入四川、重慶以後,人口密度大,吃飯不會成問題,經過一個鎮一個鄉的商店很多。不過,有時候挨餓也有我性格原因。我是個比較倔的人,比如經過一個商店,我把馬拴在門口想進去買點吃的,但是店主不願意讓我拴,那我就絕不在那裏買東西,我寧願自己餓肚子。像紮帳篷時,我也是優先考慮馬的吃喝,經常會這樣,因為給馬找吃的,自己吃不上飯。洗澡就是憑緣分了,有時碰到好心人,馬也是安全的狀況下,我就會趕快去洗一個。最長我有一個半月都沒法洗澡。有次,政府裏的老哥給我聯係了賓館去洗,但疫情期間我怕給人家添麻煩,我就寧願在山上呆著。出發前我帶了4萬毫安的充電寶,在山裏很多地方沒信號,我也很少直播,一般用個兩天是沒有問題的。手機、強光手電筒,還有一個運動相機,這三個在充電。沿著天山山脈走,晚上抓緊找可以充電的地方。手機我一般都不怎麽玩,隻用來導航。也有兩三天都充不上電的時候,牧民的房子可能也沒有電,因為人家是太陽能發電。一路上我們風風雨雨,火鍋還被狼嚇到過。那是晚上7點多,我們行走在獨庫公路北段。當時我在驛站打聽了一下,說前麵沒有草了,什麽都沒有了。我就準備在驛站吃個拌麵,讓老板弄點胡蘿卜給火鍋吃。我和警察閑聊的時候,突然馬就受驚了,本來是把它綁在電線杆上的,它突然很想用力掙脫繩子。警察跟我說這附近有狼,你趕快去安撫你的馬,它被狼嚇到了。我拿強光手電在樹林中一照,確實看到了一雙發光的眼睛。那一晚我本來是準備在外麵搭帳篷,因為有狼在,我花50元開了一間房間。但是我一躺下睡覺,馬就開始圍著電線杆轉,轉得特別急,呼吸也變急。我隻好起身,陪在它身邊,讓它別害怕。我陪它熬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發現它身上有個硬塊,獸醫朋友說它這是受涼了要打針。我們繼續趕路,想走到有獸醫的地方。到了晚上七八點的時候,開始下雨,我當時想連夜走,後來雨越下越大。晚上9點檢查站會關閉出入口,所以我們一個人、一輛車都沒有遇到。我們頭一天晚上遇見了狼,我特別害怕再次遇到狼。到了淩晨兩三點,我想能找個歇腳的地方就不走了。後來我看到一個白色的房子,把門一推開裏麵是個羊圈。我二話不說就把火鍋給拉進去了。屋子裏有一點幹草,還有一個燒火的爐子,邊上一圈大概有個七八公分,我就在坐在爐子上,抵著門,睡了兩個小時。我凍得不行,膝蓋以下全冰涼涼的,沒有知覺。熬到天剛一亮、我就拉著火鍋去找獸醫了。從感情上,我從來沒把火鍋當做一匹馬,也從來沒把它當做一個牲口,一隻動物。我覺得它更多是在成全我,陪伴我。我們在戈壁灘無人區,一邊是金黃色夕陽灑下來,一邊是彩虹掛在天上,在大自然裏,我的想法變得很簡單,心理也很純粹,幾乎都沒有什麽物質欲望。【3】安求其能千裏也?我2016年大學畢業,在畢業後的兩年時間我換了很多份工作,基本上是半年就會換一份。我在想要得到一份工作的時候,會拚盡全力、熱情高漲,但又會很快消退,是一個沒有辦法堅持的人。2018年辭職後,我自己做養魚生意,還賣過榴蓮,但都不了了之。當我意識到自己身上有浮躁、沉不住氣的缺點後,就決定從頭到尾完完整整做完一件事,來改變我這個毛病。環疆這件事,我想過很多方法來完成。徒步、騎車太累,開車一天可以幾百公裏,就跟走馬觀花一樣,沒意思。騎馬,是我很向往的方式,一路可以走走停停。去新疆挑一匹馬,騎回家,這個想法在我心裏醞釀了一年。2021年5月,我買下一張火車票,揣著5萬元,坐了50個小時的火車到新疆,開始正式實施騎馬環疆計劃。我在新疆待了一個月零八天,剛開始相中買下的一匹馬,後來發現它後腿有傷,就變賣掉準備重新買。現在這匹陪我走完這一程的馬,是後來相中的。教我相馬的新疆朋友,都是去了那邊才認識的。最好的叔叔叫福安德克,是哈薩克族,他喊我“漢族兒子”。當時他死活不願意讓我買這匹馬,當地的人也在勸我不要這樣走,說這一路是有風險的,可能會遇見熊、遇見狼,怕我不能活著回去。買完馬,我的五萬元隻剩幾千元。7月1日我正式出發,出發前,我以為這隻是一趟一人一馬的旅行,沒想到會在路程中收獲這麽多人的善意。我通過直播認識的這些朋友,每天關注著我的情況,有一次我手機沒電,一天沒有直播,他們擔心我的狀況,還替我報了警。警察沿線找,知道我大概的路線是從哪個鎮往哪個鎮走,後來總算鎮上有個人找到我,說找了一天,大家很擔心我。直播間的朋友們自己拉了一個群,大家很聊得來,全國各個省份的都有。附近的人有開幾個小時的車來給我送充電線,送泡腳的熱水。不能來找我的朋友,就會托朋友來給我送煙、給馬送吃的。前兩天下雨,我一邊趕路一邊淋雨,直播間的朋友看到,晚上9點多開兩三個小時的車給我送熬的薑湯,還有其他朋友托他給我送的保暖衣、襪子、雨衣雨鞋。我們走到武威的時候,甘肅爆發了疫情,到霍爾果斯的那條國道封路了。我想改道走青海西寧下去,繞一個大圈就能避開風險區。萬一我被隔離了,馬沒人照顧,就很麻煩了。所以我們翻祁連山,往天堂鎮走,結果快到的時候,青海又有新增進不去了,我們隻好折回鎮上。鎮上有個廢棄的房子,地上的牛糞、羊糞已經幹了,我猜很久沒有人住了,就在那裏搭帳篷,住了兩天。後來,房子的主人過來跟我聊天,他說馬上寒潮,要降到零下20度,讓我去他的房子裏住,我就去住了半個月左右。那些藏族大哥都對我特別好,政府給我送麵條、鹵肉,時不時給我帶點包子、肉湯。有時去疫情防控點充電,碰到他們就會開車把我送下去,看著我拎的幹糧不方便拿就會幫我提。我一直以為我會悄悄走完全程,沒想到會收獲這麽多朋友,這麽多人幫助我。我都沒有說我想要什麽,他們猜我可能需要什麽,就想辦法給我弄過來。這一路,收獲了太多善意。火了之後,我第一件事就是跟我媽坦白我的旅程。這半年,她都不知道我是什麽情況。我很意外,沒想到她那麽淡定,還支持我,說走完這一程,希望我以後能安定下來。有網友說,回到家後讓我把馬給宰掉或者賣掉。我很生氣,我們平常養一隻狗一隻貓,養一個月都不舍得賣掉,這個馬陪我走了4400公裏,我怎麽可能舍得把它賣掉呢?我現在還沒有女朋友,沒有結婚,但是我以後找對象肯定是要把這匹馬給考慮進來的,如果對象不接受這匹馬,那這段感情就沒法繼續下去。我回家後還想從事跟馬場相關的工作,這樣就能邊工作邊照顧好我的馬。我還想給它配個老婆,下小馬駒,以後我自己的孩子也能從小習馬。還有網友說我在折磨馬。走完這一程,火鍋也不是普通的馬,也不是一個玩物,不是待宰的一種肉食。我很喜歡《馬說》裏的那段話“故雖有名馬,祗辱於奴隸人之手,駢死於槽櫪之間,不以千裏稱也。馬之千裏者,一食或盡粟一石。食馬者不知其能千裏而食也。是馬也,雖有千裏之能,食不飽,力不足,才美不外見,且欲與常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裏也?”火鍋也算是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成了真正的“千裏馬”。回家的路我和火鍋已完成,隻能和家人過個團圓年。不過,我現在最怕我媽說:過年沒帶個對象回來,結果帶了匹馬回。九派新聞記者 徐鳴小時候的娛樂方式,你做過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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